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。
各医疗机构要
①强化开具相关医疗文书的授权管理;
②医疗机构不得向未就诊人员开具医疗文书;
③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;
④加强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管理,及时回收销毁。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mocany.com/showinfo-2-20226-0.html国家卫健委:加强出生证管理,不得向未就诊人员开具医疗文书
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。
各医疗机构要
①强化开具相关医疗文书的授权管理;
②医疗机构不得向未就诊人员开具医疗文书;
③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;
④加强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管理,及时回收销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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